可持續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旨在將資金導入人類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領域,如環境面的汙染防治、節能減碳,社會面的平價住房、普惠金融等。綠色金融、ESG(environmental, social, governance)責任投資等詞,因部分內容與可持續金融重迭而常被交替使用,但嚴格說來,綠色更聚焦於環境可持續,ESG則是在環境與社會之外,再加上治理。
歐美實踐可持續金融,已有相當一段時間,但推行之初,它被冠以某種ESG投資策略之名。文獻指出,若由剔除法首度被使用的1971年算起(Pax World Fund),迄今已近五十年。歷經半世紀發展,可持續金融在歐美日趨主流化,政府擬訂了支援政策,金融機構成了專責部門,業者開發了多元商品,學者啓動了學術研究,它更爲投資人青睞,以致其資產規模可觀。依全球可持續投資協會(GSIA)的最新統計,這類投資在歐盟(北美)的投組佔比爲52.6%(21.6%),表示當地投資人每持有兩元(五元)資產裏,就有一元關乎可持續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