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中國國務院資訊化辦公室部署個人資訊保護法立法研究工作,到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列入立法規劃,已經過去了15年。15年間,中國和世界的技術、經濟、社會和政治格局均已發生了深刻變化。「世易時移,變法宜矣。」作爲數字社會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個人資訊保護的立法當然應與時俱進,以回應不斷湧現的新需求和新問題。而在諸多問題中,下列六對矛盾又居於樞紐地位,成爲《個人資訊保護法》前行之路上的重大關隘,有待逐一破解。
個人和企業的關係
自2003年中國國務院資訊化辦公室部署個人資訊保護法立法研究工作,到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列入立法規劃,已經過去了15年。15年間,中國和世界的技術、經濟、社會和政治格局均已發生了深刻變化。「世易時移,變法宜矣。」作爲數字社會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個人資訊保護的立法當然應與時俱進,以回應不斷湧現的新需求和新問題。而在諸多問題中,下列六對矛盾又居於樞紐地位,成爲《個人資訊保護法》前行之路上的重大關隘,有待逐一破解。
個人和企業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