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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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

與古舉倫商榷:中國「抵制」南海仲裁有充足法律依據

劉海洋、趙一水:我們主要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88(4)條的適用爲例,說明中國對南海仲裁案所持立場的法律依據。
2016年7月11日

中國抵制南海仲裁的理由成立嗎?

古舉倫: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288(4)條款,中國的聲明是否排除和限制了菲律賓訴求的管轄權,應由仲裁庭來決定。
2016年7月1日

南海仲裁後北京能否挽回顏面?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仲裁裁決頒布後,中菲可重啓談判,將仲裁結果納入考量以解決爭議,但不必正式提及裁決。
2016年6月16日

「衝之鳥礁」是否擁有專屬經濟區?

孔傑榮、杜勇心:北京和臺北反對日本的主張是正確的。「衝之鳥礁」在漲潮時比兩張單人牀大不了多少,聲稱日本有權基於該岩礁而擁有專屬經濟區的說法是荒謬的。
2016年5月24日

美艦進「12海里」,中國怎麼辦?

中國社科院薛力:中美兩國沒有在南中國海開戰的意願,也有能力管控危機以避免大規模衝突。美國此次進入「12海里」的行動顯然經過精心設計,對此需做多層次辨析。
2015年11月25日

FT社評:「無人機空襲」應受質疑

美軍長期在巴基斯坦和葉門境內實施「無人機空襲」,打擊恐怖分子嫌犯。已導致衆多平民死亡。對於這項行動涉及的道德及國際法問題,美國政府不應再回避。
201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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