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千帆老師發表《說說『憲法』和『黨員』那些事》一文,批評我先前關於現代憲法之本義的觀點。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對現代憲法的本義稍作詳細闡述,同時指出張千帆老師的若干錯誤見解。
現代憲法的產生至少需要兩個條件:(1)出現了疆域明確且獨立於外部控制的政治共同體;(2)共同體內部的政治統治活動與其他社會活動分離出來,成爲一種獨立的領域。只有在這兩個條件下,纔可能有現代憲法的恰當規範對象。
日前,張千帆老師發表《說說『憲法』和『黨員』那些事》一文,批評我先前關於現代憲法之本義的觀點。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對現代憲法的本義稍作詳細闡述,同時指出張千帆老師的若干錯誤見解。
現代憲法的產生至少需要兩個條件:(1)出現了疆域明確且獨立於外部控制的政治共同體;(2)共同體內部的政治統治活動與其他社會活動分離出來,成爲一種獨立的領域。只有在這兩個條件下,纔可能有現代憲法的恰當規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