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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山東警方破獲案值5.7億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經嚴格冷鏈存儲運輸銷往24個省市。疫苗含25種兒童、成人用二類疫苗。
「山東疫苗案」引發的恐慌遍及大江南北,劇情的不斷反轉和各方鬥嘴更是令人嗔目結舌。
在紛繁的線索中,我們如何理清頭緒,如何看待疫苗爭議及其背後的政府責任、科學與倫理關係?
山東疫苗案應如何問責?
中國醫改下一步應該怎麼走?
我們選擇的文章將幫助讀者認清疫苗之爭真相,同時思考深層次的醫療體制存在的問題。
“從職責分工看,疫苗作爲藥品,監管責任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但是,實際情況是,疫苗的生產、流通和接種,更多由衛生部門及其所屬的疾控中心負責,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因行政級別低於衛生部門,很難實施有效的監管。出現這種問題時,該怎麼問責?是“下不爲例”還是“各打五十大板”,息事寧人?這正在考驗著中國政府的執行力。” —— 選自第一章節:疫苗之爭真相問題的核心是過度依賴醫院以及缺少家庭醫生。“世界上沒有像這樣把醫療體系完全建立在醫院基礎之上的國家,”季海威說,中國正在嘗試建立初級醫療體系,但建設相關基礎設施並說服病人使用還需要花費多年時間。——選自第二章節:醫療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