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顏料師博主進入雲南新平縣哀牢山自然保護區探礦的影片走紅,不少「好奇心滿滿」的遊客蜂擁而至,引發熱議。所謂熱議,其實就是批評,說她違規,過於冒險,不敬畏自然等等。後來又傳出,這個顏料師撿了一塊石頭,保護區要求歸還。
我覺得這些批評都過於誇大了。
一、
進入保護區的確會影響環境,但環境本身是有修復力的,有承載能力的,不能誇大,一隊人走過,就會導致土壤侵蝕、植被破壞、野生動物滅絕嗎?
一般來說,自然保護區分爲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規定,在自然保護區內的單位、居民和經批准進入自然保護區的人員,必須遵守自然保護區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管理。其他的規定還有,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
也就是說,自然保護區並不是珍貴得不能踏足的禁地,其內還有單位和居民。只要不是砍伐、放牧,是不違規的。
最初,新平縣管護局的工作人員也是這麼說的。他們確認該顏料師進入的區域不是國家級保護區,而是哀牢山縣級保護區的未開發區,沒有進入到核心區,所以行爲是合規的。
不過,輿論給了管理部門壓力。10月6日,哀牢山自然保護區楚雄管護局發佈《雲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訪客須知》及《關於禁止進入自然保護區開展各類未經批准的人爲活動的告知書》。
這兩份檔案主要內容就是,除了保護區內原住居民和自然保護區管理人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徑自進入雲南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楚雄州轄區,開展各種徒步、健行、拓展運動、登山、探險、穿越、露營等活動。
也就是說,管護局本來確認的「不違規」,在這個《須知》和《告知書》之後,就成了違規。一個局級事業單位的一紙應付輿論的《須知》,一份告知書,就限制公民的權利。這難道不是比博主進入自然保護性質更嚴重的事嗎?
某種程度上,中國長假期間景區爆滿,就是因爲人們能去的真正的野外太少。
二、
理論上,山上的石頭屬於礦產資源,是國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砍伐、放牧、狩獵、捕撈、採藥、開墾、燒荒、開礦、採石、挖沙等活動。但問題是,撿一塊石頭是開礦和採石嗎?
最近因爲養烏龜,我打算到長江邊去撿幾塊鵝卵石,我心中都閃過一個念頭,會不會被制止。幾年前,我是不會有這個想法的。當然,我知道江灘上的鵝卵石是肯定不能開採的,但我撿一塊是採石嗎?當然,空氣和雨水,也屬於一種礦產資源。
這個問題或許沒有答案,但在我看來,撿一塊石頭,不是採石。或許有人要說,如果人人都拿一塊怎麼辦?我覺得,民衆有享受大好河山的權利,不能非買票就非法,除非極端寶貴脆弱的地方。判斷標準也很簡單:起碼,政府覺得值得花錢請人去看護起來。
在海邊,看到一個好看的貝殼,撿回去,不應該是一個違規的行爲。
三、
實際上,在地方政府的相關管理機構中,已經把「禁止進入核心區」,透過各種正式的檔案,非正式的操作,升級爲了「不準進入自然保護區」。而輿論也無腦地附和,敘事邏輯成了「哀牢山是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把「哀牢山」,偷換爲了「核心區」,然後口誅筆伐。
中國民間輿論有一種偏好,沒有權利意識,只有義務意識;只想到要管起來,想不到,這是不是公民的自由,於是,自覺不自覺地把立場代入到管理者的位置。面對類似議題,他們想到的不是,自己自駕的時候,可能也會一時興起,沿著無人的小路走一段。他們只會想到;這些人怎麼這麼不服管,怎麼這麼特立獨行。
其實完全不必裝外賓,很多時候,禁止入內,根本不是什麼自然保護區的問題,也不是爲了保護一塊石頭。
實際上,天津大爺跳水被禁止了。北京一些公路兩側,也陸續建了阻攔網。現在多地都有這個趨勢,越來越多的水庫、河流和山林被鐵絲網給圍起來。北京密雲水庫一圈、京密引水渠沿線都有阻擋設施。這種鐵絲網不但可以阻擋,還形成一種警告、責任機制,使得翻越者出事後,地方管理部門能夠免責。
人進入未經開發,沒有完善設施的山林、水體,的確可能造成危險。經常有新聞報導,有人進入未經開發的野外山林,導致危險,最後勞民傷財地去救他們下來。有時候,當地多多少少有些責任,甚至要賠錢,所以,管理部門一禁了之。
這背後,當然是法治難題,嚴格按照法律劃分責任即可。人可以進入法律沒有禁止的野外,但與此同時,相應的風險應該他們自己承擔。一旦出事,不搞人死爲大,依照法律明確責任,當地管理部門沒有過失,就不用承擔責任。相反,相應的救援成本,也應該翻越的人自己承擔。「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則可以由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纔是一個合理、公平的責任劃分方式。
畢竟,自由和權利,是應該有代價的。
四、
根據《2023年度中國戶外探險事故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23年發生戶外探險事故425起,涉及人員1350人,受傷320人,死亡及失蹤182人。這些悲劇應該盡力避免,比如,提升專業化,就可以不出事嗎?
就中國的情況來說,很多東西是要靠羣體習得的。當玩戶外的人足夠多,玩的次數足夠多,慘劇足夠多,那麼,低級錯誤就會越來越少。這是一個難以避免的過程。而即便專業化程度大大提高,探險的本質,必然伴隨犧牲。
這的確像很多人所說的,是喫太飽了。一個羣體,只有喫飽了,才能去關注那些飽腹之外的事。比如仰望星空;比如研究無用的數學;比如研究技術。而只要足夠多的人在做一些閒事,發生一些不同尋常的行爲,冒出一些不同尋常的想法,一定會遭受損失、死亡,但同時,一定會得到一些珍貴的東西。
探索自然,要求人們超越自我,挑戰極限,敢於冒險、勇於拼搏。這種行爲背後的精神,其實與創新高度相似。一個人不願意冒爬一座小山坡的風險,企業家自然也不願意冒賠錢的風險,科研人員自然也不願意冒賠上自己名聲、事業的風險。最終,一個國家創新的動力就越來越小。
一個社會有冒險精神,纔有更多的創新。謹小慎微,爲了安全不斷地限制自由,會讓羣體墨守成規,喪失探索無盡的前沿的精神。當下,政策正在刺激經濟,所謂刺激,就是刺激出承擔風險的慾望。
在無盡的前沿和無盡的安全之間,總要有人選無盡的前沿,我們不應該束縛他們,而應該祝福他們。
(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責編:閆曼 man.yan@ftchines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