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察官將趙長鵬描述爲費盡心機與美國法律捉迷藏的人。這位幣安(Binance)前首席執行長下週被判刑後,上述描述可能也適用於對他的懲罰。
趙將於4月30日得知他的命運,他於去年11月認罪,承認未能防止洗錢,但這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在承認與洗錢和違反制裁有關的指控後,趙還同意支付43億美元罰款,這是美國財政部開出的最高紀錄罰單。除了5000萬美元的個人罰款外,趙還被迫放棄了幣安首席執行長的職務。
美國司法部所稱的「趙故意違反美國法律及其後果」的代價將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審理。
本週,趙的家人和朋友試圖把他描繪成一個有愛心、忠誠的顧家男人,應該被判最低限度的監禁。毫無疑問,他的律師希望抹掉其他因素,比如趙已經自己認罪,因爲證據越來越多——來自他最親密的商業助手。
美國司法部的指控基於無視合規規則,這些規則允許近9億美元的交易繞過美國對伊朗的制裁;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加密貨幣也在交易所和臭名昭著的俄羅斯暗網市場Hydra之間轉移。它還列出了加密貨幣與更令人不快的犯罪的聯繫,比如毒品交易和對兒童的性虐待。
美國司法部表示,當幣安變得太大而無法被忽視時,該交易所與客戶合作,逃避美國法律,以保持交易收入的流動。
美國法律體系正在迅速積累專門針對加密貨幣的刑事判例法先例,但不可避免地要與他的強大競爭對手薩姆•班克曼-弗利德(Sam Bankman-Fried)進行比較,後者上個月因與FTX破產有關的欺詐行爲開始了長達25年的監禁。
美國的量刑指南很方便地將犯罪的嚴重程度和過去的歷史繪製成一張簡潔的圖表,表明趙只會被判12到18個月的監禁。
但爲了殺雞儆猴,檢察官正在爭取36個月的刑期。這是他們能要求的最高刑期,尤其是考慮到5000萬美元的個人罰款。美國司法部在檔案中表示:「任何少於3年的監禁判決都無法反映他罪行的嚴重性。」
對一些人來說,案件的差異令人深感沮喪。「這太不一致了。如果你要開出43億美元的罰單,同時出臺有史以來對金融機構最嚴格的監督框架,你怎麼能讓這一切的主謀只被判三年時間呢?」 美國證交會網路執法辦公室前主任約翰•利德•斯塔克(John Reed Stark)表示。
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希拉里•艾倫表示:「我們的法律和我們對加密貨幣的態度非常清楚地認識到了班克曼-弗利德所做的壞事,他受到了相應的懲罰,但加密貨幣領域還有很多其他壞事幾乎被視爲理所當然。」
「洗錢和合規應該是很嚴重的,這真的會導致其他不良行爲者尋求許可而不是寬恕嗎?」她補充道。
趙與班克曼-弗利德兩者處境的明顯差異,實際上歸結爲兩件事。首先,美國檢察官能夠將班克曼-弗利德的罪行描述爲對美國人民的欺詐。即使有些人不是美國人,也有一些名聲和金額的損失,而一些投資者——他們本應察覺有問題的公司——不值得多少同情。不管是對是錯,違反法規永遠不會引起同樣的情緒。
第二,在這兩個人中,趙對他所生活的世界更爲務實。他沒有參與政治捐款,也沒有被有缺陷的慈善事業所誘惑。隨著結局的臨近,他悄然離去,覺得沒有必要向任何願意聽他說話的人解釋。
他也沒有反駁司法部的指控。與班克曼-弗利德不同的是,沒有他戴著手銬的照片,也沒有他在法庭外的混亂中瞪大眼睛的照片。班克曼-弗利德選擇在美國媒體之都紐約舉行聽證會,對針對他的指控進行抗辯。趙安靜地在西雅圖放棄了自己,遠離了瘋狂的人羣。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前幕僚長查理•庫珀(Charley Cooper)告訴我:「關鍵的區別在於,趙最終合作了,而班克曼-弗利德從未合作過。與其讓司法系統承受壓力,耗費政府資源,不如讓有人合作,你就和他們達成協議;這就是遊戲規則。」
趙面臨牢獄之災,源於他當初向合規團隊發出的一項指令:「與其請求許可,不如請求原諒。」 他的這種心機,可能成爲這個故事的最後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