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問這個問題,似乎有些奇怪。就在幾天之前,因美國政府以洗錢和違反金融制裁的理由發難幣安,趙長鵬被趕下了他熱愛的職位。
「不可否認,情感上的釋懷並不容易。但我知道這樣做是正確的,」他在社群媒體網站X上寫道。
但辭職並不是交易的唯一部分。幣安承認了與洗錢和違反國際金融制裁有關的刑事指控,同意支付43億美元的罰款。趙本人承認未能防範洗錢,並支付了5000萬美元的罰款。
對一些人來說,這看起來是一筆相當不錯的交易。認罪可能意味著最多18個月的監禁,這比他的競爭對手薩姆•班克曼-弗利德(Sam Bankman-Fried)要好得多。
(順便說一下,CZ的宣判時間是在2月份,SBF宣判是在3月份。年初的時候,誰能想到CZ可能會比SBF先進監獄呢?)
對於一個被認爲是億萬富翁的人來說,5000萬美元的罰款也不算大,尤其是他仍然是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的最大股東。幣安也沒有被關閉——這是監管機構對幣安系統重要性的默認嗎?
當局收集的大量證據表明,趙一直都知道,他在選擇利益而不是合規。所有這一切都可以被看作是成爲世界首富的經營成本。
因此,幣安一名員工的反應是可以理解的:「人們願意花很多錢來購買他們的自由。」
但是,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認爲,他最終受到的懲罰將更爲嚴厲。
重要的是要記住,人們談論的所謂18個月刑期的量刑指南並不具有約束力。趙已經承認的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
司法部對趙和幣安採取的行動,詳細而大規模地揭露了該行業與一些最令人不快的市場的重要聯繫,包括勒索軟體、毒品交易和對兒童的性虐待。
它還證實了交易平臺是如何與恐怖主義融資以及促進與伊朗、古巴、敘利亞和北韓等受制裁國家做生意的交易緊密相連的。
在週二的新聞發佈會上,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德(Merrick Garland)將所有這些違法行爲直接歸咎於趙,他說:「雖然這一歷史性的認罪是問責的重要措施,但我們知道,企業只能透過經營它們的個人來行動。」
JRD Law的創辦人喬•裏奇-多諾霍(Jo Ritcey-Donohue)在電話中告訴我:「美國司法部知道,每個人都會關注這起大規模的執法案件。我對18個月感到驚訝,這似乎與司法部所說的向個人發出的資訊背道而馳,即他們將被追究個人責任。」
事實上,美國一些最強大的力量已經將自己的機構聲譽與對趙的起訴聯繫在一起,以展示美國的力量如何對抗加密貨幣的黑暗面。美國財政部長葉倫(Janet Yellen)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主席貝南姆(Rostin Behnam)也出席了週二的新聞發佈會。
如果趙——我們現在知道他監管著一個巨大的犯罪活動載體——在被判18個月監禁後無罪釋放,美國司法部還將不得不應對政治上的反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路執法辦公室前主任約翰•利德•斯塔克(John Reed Stark)表示:「趙在成立恐怖主義融資和逃避制裁的企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類型的侵權行爲實際上已經成爲人們生死攸關的問題,而不僅僅是盜竊或欺詐問題。」
Better Markets首席執行長丹尼斯•凱萊赫(Dennis Kelleher)補充稱:「除非美國司法部開始對個別高階主管和監事提起有意義的起訴,並對其處以鉅額監禁和破產罰款,否則這種做法只會助長過去的犯罪,並刺激未來的犯罪。」
美國政府讓CZ返回杜拜的做法,說明了美國政府的態度。週三晚些時候,政府提交了一份請求,要求將這位名譽掃地的前高階主管留在美國,並提出其保釋方案「不充分」,趙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強大聯繫」——以及美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間缺乏引渡條約——作爲將趙留在美國的理由。
法庭檔案中寫道:「出庭承擔不當行爲的責任和幾個月後出庭接受懲罰是有質的區別的。」
「政府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趙會回到他的家人身邊,選擇留下來,而不是面對後果。」
你對CZ的命運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