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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大型科技公司要銷燬可重複使用的存儲設備?

亞馬遜和微軟等公司經常以數據安全的名義銷燬使用過的硬碟,但業內人士表示,還有更好的選擇。
2022年10月7日

爲什麼我們需要更多地瞭解「間諜科技」?

從運營大數據的人那裏聽到更多,而不是更少,這一點很重要。
2022年9月10日

「數據保護官」成爲中國搶手人才

隨著中國的個人資訊保護法生效實施,數據保護官成爲企業的一個關鍵職位,但這份工作要承擔的風險也隨著工資上升了。
2021年11月1日

Telegram成爲網路犯罪的新暗網

最新研究顯示,越來越多的駭客網路在這款加密資訊應用上分享數據洩露的資訊。
2021年9月17日

愛爾蘭「未能」對大型科技公司執行歐盟法律

愛爾蘭監管機構尚未解決164起重大數據保護投訴中98%的問題。
2021年9月13日

德國數據保護專員呼籲政府機構刪除Facebook頁面

歐盟法律規定,個人數據只能流向數據私隱法規同樣嚴格的司法管轄區,而Facebook總部所在的美國不被認爲符合這方面的標準。
2021年7月1日

數據保護之下的反壟斷問題

張冬方:如果德國聯邦卡特爾局勝訴,這就意味著數據保護和反壟斷聯手的成功,反壟斷監管一種全新打法的成功。
2021年4月20日

歐盟承認實施GDPR有難度

官方報告透露,生效已兩年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被證明難以實施,而且給中小企業和那些開發新技術的企業帶來特別沉重的負擔。
2020年6月24日

數據規則:構建數字經濟之制度基石

蔡雄山:數據作爲一種新型生產要素被納入《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是一個劃時代的決定。
2020年4月23日

人死後社群媒體賬戶怎麼處理?

科技使人在死後以新形式繼續存在。如何處理死後在網上留下的大量個人資訊以及基因記錄,目前沒有一致的規則。
2020年2月18日

Facebook調查2.67億用戶資訊被洩露報導

這家社群媒體集團稱正在調查這一問題,但表示這「很可能是在我們近幾年爲更好地保護用戶資訊而做出改變之前獲得的資訊」。
2019年12月23日

數據使用應符合公共利益

科伊爾:數據不應被視爲純粹的私有資產,而應被視爲必須爲公共利益而分享的資產。各國政府不能放棄管理數據的責任。
2019年12月9日

必須阻止政治競選濫用個人數據

德納姆:隨著政治競選活動的演化,它將會採用更多最先進的數字行銷技術。我們迫切需要修改這方面的法律、監管框架和制裁措施。
2018年9月14日

保護數據?從整理辦公桌開始

爲避免洩露數據從而違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公司紛紛開始整理辦公桌,將以前亂放的檔案鎖進抽屜。
2018年8月3日

美國應該儘快制定數據保護規則

德爾貝內:美國在數據和私隱保護方面遠遠落後於大多數發達國家,因此需要儘快制定合理準則,重點是企業、消費者和政府的責任。
2018年7月4日

微軟起訴美國司法部濫用保密命令

訴狀稱,美國政府獲取微軟客戶數據,還禁止微軟告知客戶,侵犯了客戶的知情權
2016年4月15日

微軟計劃保護外國用戶數據

將允許外國顧客將個人數據存放在美國以外的伺服器上
2014年1月23日

歐盟拒將數據保護納入歐美自貿談判

歐盟認爲這可能阻礙談判的正常進行,並拉低歐盟在私隱保護方面的標準
2013年11月5日

默克爾呼籲歐盟強化數據保護

德國總理稱,她希望美國承諾「在德國領土上遵守德國法律」
2013年11月25日

FT社評:數據保護法規應合理可行

如何在資訊自由和個人隱私之間找到平衡?相關法規的修訂應尊重這一原則:個人是其私人數據的最終所有者,但任何新法規都必須合理,便於實施。
2013年3月12日

歐盟:私隱標準決不能「變通」

歐盟司法專員表示,將堅決抵制美國企業遊說以削弱歐盟相關法規的企圖
2013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