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滅赤貧和飢餓」被列爲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之首,該計劃願景在2015年將全球極端貧困率在1990年的基礎上減半。1990年全球赤貧人口爲19億,2010年減少到12億,赤貧率已經成功減半,提前5年達到目標。
爲了實現MDG的減貧、教育、衛生、性別平等和環保等目標,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計劃削減400億-550億美元的欠發達國家債務,美國和歐盟等發達國家從1970年起承諾拿出國民淨收入(GNI,GDP減去資本損耗)的0.7%用來扶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