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德国 [ 春鱼 ] 的原贴:
通篇评论建立在一个错误假设基础上:中兴是间谍。如果作者认为中兴可能是间谍,请拿出证据,哪怕是别人的证据也行。怎么感觉现在跟西方谈法制讲证据,他们确跟你讲政治谈阴谋!
来自新加坡 [ muwyman ] 的原贴:
“中兴的产品可能被用来对美国用户进行间谍活动,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这是一个可以施加在任何中国公司头上的欲加之罪,而且通过“可能”二字将其变成了无需证明的死罪。一个美国间谍完全“可能”拿着苹果手机/使用windows软件/开着中国生产的通用汽车在中国搜集情报。中国可以用你们的标准吗?
FT社评把中兴定义成“美国国家安全的一个严重威胁”!这就是当前世界秩序下的媒体本质,也反映了这个世界秩序的真面目。公知们,醒醒吧
FT社评把中兴定义成“美国国家安全的一个严重威胁”!这就是当前世界秩序下的媒体本质,也反映了这个世界秩序的真面目。公知们,醒醒吧